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需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需提交以下完备的法律资料和文件: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及家庭成员信息、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书(如房产权证等)、完整的购房协议文本、购房支付凭证、详细的房屋户型图以及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核档证明、所有税费的缴纳凭据,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到此次交易的必要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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