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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怎样才不会一房多卖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预告登记这项程序不是法定的强制义务,而是需要买卖双方自由商定。倘若卖家拒绝履行预告登记的相关手续,那么买方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充分且有效的保护。
其次,在完成预告登记之后,买方务必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预告登记将会自动失去效力。
此外,对于那些对自己所购房产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情况心存疑虑的买家来说,他们可以在签署买卖合同时,主动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询验证,从而规避可能出现的购房风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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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