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付最多延迟多久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延长交房期限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最长期限”这一说法。
首先,若能够排除因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延迟情况,那么在交房日期超过了双方事先商定的期限后,违约赔偿即应当立即启动计算。 其次,在约定时间超出了三倍及以上的情况下,购买者享有有权向法院提出通过法律裁决来解约的请求。如未曾做过明确约定,则需要在收到对方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之内,及时行使这项解除合同的权力。 最后,如果经过催告之后,仍然有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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