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延迟4年没交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房屋逾期交付长达四年之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确条款,购房者有权据此向开发商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行使法定权利解除购买房产的合约,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实际支付的房款及合理的利息费用。
此外,合约中所明确规定或按照法律法规所应享有的权力,买家还可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从法律层面上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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