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企业若出现一房两卖的违规行为,应该对未能购得该房产者产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赔偿的赔款额度不得高于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倍。
依据现行法规,如果卖方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迫撤销、解除,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赔偿受到的损失,并且还可进一步要求卖方承担且仅限于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