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如何证明合意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提供以下基本事实的确切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是否存在有关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明确或模糊的约定; (2)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的所有者是否为出资人,而实际上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却是由被借用人支付的; (3)该房屋的实际拥有人和使用权者是不是借用人。 同时,您还需向我们展示出资的相关证明文件;对房屋的控制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以及您持有的与购买房屋相关的合同及其他重要资料; 最后,请阐述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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