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几个月赔偿金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赔偿标准,应依照合同条款中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具体而言,应将违约金设定为每逾期一天,即需向购房者支付购房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补偿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当事人提出违约金过高导致损失过大的异议,要求予以降低,则应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为基准,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反之,若有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其损失,要求予以提高,则应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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