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购房退定金如何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索回所缴纳的定金:第一种是双方严格依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时,定金应被视为已支付的房价的一部分进行相应扣减,或者全额退还给购房者;第二种情况是在双方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顺利签署买卖合同的情况下,由于对于协议及相关附属条款中的具体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正式缔结该项合约,并且这种状况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所致,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将定金原数奉还;最后一种情况是如果卖方违反了合约规定,使得交易流程无法继续推进,那么买方则有权收回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