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几天算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时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这一时限并不包括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延期情况。一旦超过了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便应从此时起开始计算违约金额。若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购房者将有权利请求解除合同。在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未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若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催告,则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可延长至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应当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逾期仍未行使,则解除权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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