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合同没盖章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定金合同时,若款项已实际支付,即便未加盖公章,亦可认定该定金合同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通过约定方式将定金支付给对方以作为其债权担保的方式。此种定金协议在实际交付定金之时即告成立。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商定;然而,其总额度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与约定金额存在差异,应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需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