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交购房定金可否要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购房定金之后,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进行退还的,但也有例外——当卖方发生违约行为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将其所缴纳的定金予以两倍返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即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若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那么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被债权人收回;反之,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的方式与约定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同样地,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的方式与约定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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