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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量问题延期交房物业费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业主所承担的物业费的起算时间应为业主收到房屋的日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已经竣工却尚未出售或是尚未移交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其所有的物业服务费用均须由该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负责缴纳。换句话说,在由于房屋建设单位的延期交房而引发的物业费用问题上,责任方应为该建设单位,他们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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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