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两年才交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便构成了对于购房协议的违反,必须向购买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商品住宅买卖协议乃是一份重要的经济合约,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各方均应依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倘若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循这份协议,或是其行为未能达到协议的预期效果,则应当为此负责并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一方违约后,应对另一方支付何种金额的违约金,以及如何计算因违约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然而,在此类问题上,购房者必须特别关注购房协议中是否有关于延期交付房屋违约赔偿的明确条款,同时还需留意该条款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是以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房款作为计算基础,而这其中也包含了银行贷款和抵押部分。同样的条款对于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的购房者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异。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那么就应按照约定进行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购房者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造成的损失,购房者亦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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