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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家港购房定金给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定金之后,若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卖方解除定金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买方所缴付的定金将被没收并不予退还。然而,存在一些如因买卖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而造成的特殊情况,此类情况下,定金方可予以退还。此外,还需满足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必须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有限期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若欲收回已经缴纳的定金,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上述事实。值得注意的是,约定退房条件和法定退房条件乃是退房的两大主要依据。所谓约定退房条件,即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所共同商定的退房事宜。例如,当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时间限度时,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申请。同样地,购房者亦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诸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未达到销售广告或销售手册中的承诺,以及在收到房屋后在特定时间段内未能获得产权证书等退房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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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