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预售房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约,亦即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订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约定由预售方在特定期限之内将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予预订方,同时,预订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它属于买卖合同的一个类别。对于商品房预售合约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五个方面:首先,参与签订合约的各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其次,合约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签约各方的意愿;最后,合约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三个关键因素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合约内容的合法性并无特别之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然而,在涉及到参与签订合约的各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以及合约形式是否合法这两个要素时,商品房预售合约则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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