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交了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凿证据显示对方已经违反了约定并且该违约行为直接造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执行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全额返还所交付的订金。若双方都按照先前的约定各尽其责,那么这笔订金理应被视为预付款或者被如数退还;然而,如果是由于特定情况下的自然灾害因素使得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商业合同,或者因为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签署合同,这种情况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时,订金也可以被退还给原主;但是,如果是卖方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订金则有可能被双倍退还;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订金都是不得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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