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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延期5个月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所购房产,购置方应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对方共同协商确立具体的交楼日期。倘若经过购置方的催告,开发商仍然无法在合理的三个月时间内交付房屋,那么购置方将拥有法定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购买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必须依照当初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若购房合同中未制定违约金的额度以及损失赔偿的估算方法,则需要参照该房产未能按期交付使用期间,由相关主管机关公开发布或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得出的同区域、同期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确定和实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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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