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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延期不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付房屋,且经购房者多次敦促,仍未能于合理期限内履约,然而开发商对于逾期原因亦给予了明确解释,在此种情况之下,购房者无需采取解约措施。尽管逾期并非源于诸如不可抗力或合同所约定的免责事由,但其情形尚属购房者可承受之范围之内,比如开发商可能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而短暂停工,但目前已经恢复施工等。在此类状况之下,购房者有权选择继续等候,并同时向开发商索求违约金作为赔偿。针对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多次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或一味推诿逃避责任的行为,购房者有权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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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5: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