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怎样签才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购房合约之前,首要关注点在于开发商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其是否配备了五大必备证书(包括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保证项目合法性与合规性。对于购房合同的审查,务必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为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发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且合同中所列举的各项条款务必清晰明了。购房合同涉及诸多条款条例,因此务必仔细研读每句话每个字眼。尤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条款:1、务必确保购买的是现房,而非期房,同时还需了解是否存在按揭贷款等相关事宜。另外,还需警惕不良开发商可能设置的“两房”陷阱。已完成“备案”程序并出售的房产不得再次进行销售;2、在合同中,交货日期应当明确无误,无任何缓冲期限,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交付,应有充分的停工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若出现逾期交房现象,则应按照每日、总金额以及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不退房的违约金;如选择退房,则应参照合同约定的赔偿协议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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