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究竟能不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产,则购房者拥有退房权利。当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时,购房者应当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发出通知后的三个月期间内,若开发商依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依照合同约定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如双方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违约金事项,则开发商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购房者欲解除购房合同之前须先行进行催告。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则购房者可依法行使退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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