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房产纠纷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问题,原告可选择在被告实际居住所在地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如若被告并未明确确定自己的居住地点,则可选择在被告频繁活动或习惯居住的地区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果被告的居住地址与其习惯居住地并不统一,那么应优先选择在被告长期居住的地区所属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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