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衡阳市共享电动车未戴头盔被罚款在哪里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辆驾乘人员所需要缴纳的罚金事宜,警方提供了以下两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当事人可选择通过便于操作的警务APP完成罚金的支付,例如各地区的交通警察APP或由公安部推出的交管12123APP均为合法途径; 其次,对于那些自愿前来公安交警部门违法审理窗口接受处理的人士,他们亦可通过此种方式缴纳罚金。当然,对于那些存在多次违章行为并屡次拒绝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在通过书面通知无法达到规劝效果的前提下,公安局交警部门会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包括上门通知和现场处理,以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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