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证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两种合同在含义和性质上均存在显著区别。其中,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方将已经完工并符合交付标准的房产进行公开销售,同时将该房产的所有权移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则需支付相应的价款作为交换条件。与此相对应的,房屋预售合同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得了相关部门核发的预售许可证书之后,将尚处于施工阶段的商品房出售给预定购买者,由预定购买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项的一种合同形式。预售合同可以被视为正式合同的雏形,一旦经过双方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且自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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