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不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卖方延迟交付出租房产,则买方可采取催告措施,在催告发出后,若对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如期履约,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然而,其退房申请应于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除非双方另行就此事项达成补充协议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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