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过户纠纷的解决策略如下:首先,针对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发的争端,务必要尽快提起诉讼。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卖方私自将房屋再度出售或者再次设定抵押,建议采取措施对房屋实施保全措施。倘若买方意图索求违约金等相关补偿,必须在追诉前先行回收已经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以免由于卖方败诉导致未能获取所支付房款及其附加的违约金。其次,倘若纠纷源于中介机构的不当操作,例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署居间协议之后,未经该中介公司操办便自行完成交易,亦或是签署买卖合同后爽约,从而导致中介公司遭受经济损失,那么中介公司有权按照居间协议中的约定向责任方追偿。此外,若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和代理业务时,由于操作不规范或者未尽到职责,给买卖双方或其中任一方带来了损失,同样可以依据居间协议中的约定向责任方追偿。第三,对于因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引发的争议,通常是在对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产生的,这类案件往往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诉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差异来裁决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最后,关于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根据相关法规,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缺陷,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若卖方已就房屋质量问题向买方明确告知,则无需承担责任。若房屋的潜在瑕疵并非由卖方在装修或使用过程中产生,而是房屋自身所固有的,且无证据表明卖方对此知情,则卖方无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另外,关于因户口迁移问题引发的纠纷,尽管合同中可能约定卖方需确保户口迁出,但是此类纠纷诉诸法庭仍无法得到受理。因此,此类纠纷目前尚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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