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房若有问题延期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答:交房时所发现的瑕疵,包括若仅限于普通质量问题,例如裂痕、表皮脱落、墙面或地面空鼓,甚至出现渗水或漏电等情况,这些类型的质量争议并不会对交房过程产生实质性的阻碍。只要符合交房的基本条件,即房屋已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供使用的标准,那么这类质量问题就不会影响到合同的主要目标和功能的实现,也不能被视为根本性违约行为。因此,我们完全有能力通过维修、重新施工或赔偿相应损失的方式来妥善处理这些问题。然而,当交房之后才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之前隐藏的瑕疵开始显现出来,那么卖方就必须承担起保修的责任。如果卖方拒绝进行修复工作,或者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未能及时修复,买方有权选择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而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给买方带来的其他损失则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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