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可视作保障买卖双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一种担保措施,其金额通常会支付至卖方账户。若因买方方面的原因无法成功签署购房合同,买方将失去寻求退回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由于卖方未能满足既定条件或提出的要求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署合同,则卖方有责任向买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时,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收回。然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未遵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将无权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未遵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也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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