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晚可以延期几天交房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剔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延期交房现象,那么在超过双方商定的交房日期之后,便应开始计算违约金。若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即三个月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如期履行交付义务,则购房者享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若是未经催告,则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逾期未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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