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合同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购买的房产已达交房日期而尚未展开建设工作,那么便可清晰地判断出开发方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解除合同,也被广泛称为“退房”。同时,购房人还能够依法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作为赔偿。若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购房人因延迟交付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则购房人还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补充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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