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安购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定金的收取和退还是有一定规定的。若合同中的双方都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定金就应当转化为价款或者予以返还;如因履行合同而未能实现预期的目的,且非任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则定金便可获得全额退还;倘若售房人仅凭单方面违约行为造成了履约困难,那么定金将被退还并加算其两倍额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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