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怎样写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领域,预售合同的正式生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预售合同应明确规定所购商品房的具体地理位置、楼宇命名以及购买单元的基建设施状况、销售政策、标价以及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其次,卖方需已实际收到购房者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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