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证和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预售合同具有其特殊性和必要性。当房屋竣工并准备交付给业主们使用之时,只要买受方全额支付了全部的房价款项,他们便可以直接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手续。而商品房出售合同则专门应用于已经竣工且通过竣工验收并成功获取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环节。在制定购房合同时,我们需要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尽可能地详尽、周全,并且各条款之间不应该出现互相矛盾或者抵触的情况,特别是不能与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产生冲突。此外,合同的文字表述必须清晰明了、准确无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双方的身份以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都应当明确界定,例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者律师等非投资建设单位的人员,而是应当由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中所指定的投资建设单位来担任。同样,甲方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者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本人,或者是经过公司章程合法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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