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前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收楼过程中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应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确保要求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若房屋质量瑕疵无法通过修缮得到有效解决或者虽经修缮仍然未能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解除房产购买合同,同时也可向开发商要求支付相应损失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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