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迁户口在哪里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预备相关材料并办理准许迁移证明之前,您需要完成向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户口注销等手续。接下来,便是前往公安机关的办证中心进行相应的证件处理工作。
首先,请确保在现居住地已经妥当办理了相关手续,例如户口簿以及如若成都房屋为夫妇共有财产时所需的婚书等重要文件。在此之前,需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方可申请将自己,伴侣以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纳入成都的永久性居民户口之中: 即在成都市内购买超过70平米规模的商品住宅或者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