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适房预售合同是交房后给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证书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一房多卖的风险,对于已经销售完毕并完成预售合同备案的房产,若开发商试图再度将其售予他人,新拟订的合同将无法获得登记备案的审批。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之第十条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须于签订预售合同时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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