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一年交房该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下,购买房产的一方可依法行使其合同解除权。当主债务的履行出现逾期滞缓,经对方施加书面催告并给予适当宽限期之后,若债务人仍未能按时、按量予以履行,那么接受催告的另一方便可据此法律条款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权的有效期限通常被规定为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范围之内,购买者有权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然而,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购买者将永久性地失去解除权(除非是因为存在其他诸如严重质量问题等特殊原因)。对于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行为,购买者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约定一旦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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