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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三个月没有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依照合约期限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向该开发商追索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具体额度,通常而言,如在签约时双方对此已有明确约定(无论是在书面合同中还是非正式协议上有所体现),都应遵循“有约从约”或“无约从法”之原则,严格按照已有的约定方式执行;而在未曾约定的情况下,则需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依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并无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是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适度调整。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逾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对违约金比例进行适当提高,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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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5: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