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刑法》中没有 “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只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依据《刑法》规定: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国家或集体遭受特别重大利益损失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特别严重情形是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 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罪主要就是针对一些国家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而非法的转让或者出租给别人,这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也是专门制定了条款的,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惩治这些违法人员,使该得利的群体可以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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