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应该告哪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有权提出诉讼维权的。针对此情形,未能成功购买到该房屋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于这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尽可交由中立的仲裁机构予以判定为无效,并据此确定赔偿金额以及具体的赔偿方式。与此同时,买方还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自身因一房二卖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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