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一个月交房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延期交付导致的违约责任分担问题,若双方并无书面协议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乘以同期限内的银行贷款利率再加上逾期天数来计算出相应的违约金数额;然而,如果合同中有相应的具体条款进行约束,便需要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列出的金额来确定违约金额度。但是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留意,违约金的裁定上线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度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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