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资格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买方无购房资格,所缴纳的定金可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因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的情况下,卖方有责任将定金全额退回给买方。鉴于楼市调控和其他诸多因素可能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这无疑属于双方都无法预见并负责的事项,此时如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协议,卖方应按照约定返还定金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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