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如何处置违约金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预售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向预购方提供原房屋买卖契约所约定的房屋,那么预购方可有权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原有的购房契约,并且预售方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然而,在当前情况下,预购方仍然主张按照原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来执行的请求将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如果预售方通过宣传广告或者其他方式有意夸大房屋品质,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前述情况发生误导预购方购买其商品房,预购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预售方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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