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如何签字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购买住房合同之前,务必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以及他们是否持有包括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在内的全部五项重要证件。对于购买住房合同而言,需要留意该合同是否出自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确保其中所列出的各个条款均明确无歧义。因为购房合同涉及诸多条款,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阅每一个字词及语句。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关键性条款:第一,应确定实际购买住房,并且关于是否存在按揭贷款的问题也需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同时,还需警惕不良开发商可能设置的“两房”陷阱。即已被“备案”出售的房产不得再次进行出售;其次,在合同中,交付期限务必准确无误,不应留有任何余地,而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则应有相关停工证明作为依据。若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应按照每日、总金额以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不退房违约金;最后,如需退房,则应参照合同约定的赔偿协议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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