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上哪起诉上诉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的诉讼程序,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您需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为详细步骤:首先,需要提交完整的起诉书,其中包含了所有被告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您所主张的权益等关键内容;其次,依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您将从原告的角度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第三步,在收到法院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后的七日内,您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最后,法院会向您和被告发送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与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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