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自首跟不自首区别有多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当中,是否主动积极地投案并交代事实情况,即自首与否,其意义和影响相当重大。
自首者往往能够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得到相应的宽大处理,或是减轻其应受的处罚。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主要在于自首的行为象征着被告人对于自己罪行的深刻认识以及诚挚的忏悔之情,同时也有助于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 然而,那些选择不自首的被告人,则有可能被视为对犯罪行为的坚决抵制,进而在法律评判方面难以获得如此程度的宽大处理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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