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如何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退回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之前,我们可以先试着通过和售卖方进行友善的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下面列举出五种可能得到退还的购房定金的情况:对于第一个情况,如果开发商在已签定的《认购意向书》设定的期限内未经允许就将购房者亲自选定的房屋卖给了其他第三方,以至于双方无法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展开正式的签约程序,那么开发商需要以双倍的金额来赔偿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第二个情况,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完整且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相关法律资质证明,或者由于他们自身的原因直接导致了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的合同,甚至是因为这些原因引起了合同效力的问题,那么开发商有责任全额退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还需要承担购房者可能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第三个情况,如果只是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某些具体条款无法满足双方的共同期望,但是这并不是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有紧密联系,从而导致双方无法成功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应该被视为违约,开发商也应该毫无保留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对于第四个情况,如果在《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房型等关键要素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者表述含糊不清,当双方对这些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时,开发商同样需要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一个情况,当任何不能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时,售卖方应当毫不犹豫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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