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定金怎么退回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订金虽然可以退还,但若购房者欲取回此款,需符合法律法规所设定之特定条件。1.若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无法订立预售合同,则购房者不得请求返还原先交付的定金。2.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倘若他们为了获取更丰厚的商业利润而与其他企业订立预售合同;或者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便与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那么开发商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3.由于非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订立,此时,开发商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将购房者先前交付的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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