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可以办户口迁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已经在城区(亦包含各类镇区在内)购置了商品住宅,且已经完成入住流程,尽管公安部已经为您的新居编排了门楼牌号,并且您本人也已经真正入住在此处,那么此时您便具备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资格。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如下资料:首先是购房合同以及房管部门所开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其次是购房发票或者《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最后是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便进行落户手续的办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社区民警出具相应的调查意见。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户籍迁移必须是整户迁移(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有任何关于户籍迁移的疑问,敬请前往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咨询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二条对常住地迁移的居民,实行迁居地居住许可证制度,居民的户籍档案不再随居住地的迁移而迁移,而是及时提交符合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取得当地的居住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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