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是签预售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购买者最终签订的购房合同。深入理解二者究竟存在何等差异,其关键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所约定的标的物——即待出售之房产!当该处房产尚未竣工或发展商尚未获得相关所有权凭证,此时预售合同仅作为一个预先销售该房产的手段。然而,对于购房合同而言,其主要内容往往限于已完成建设并已取得相应所有权凭证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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