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主合同约定之标的金额的20%。若因违约行为导致损害扩大,则违约金比例可相应上调至不超过主合同约定之标的金额的30%。自违约之日起,买方即享有要求对方承担支付义务之权利。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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